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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5月24日電據香港文彙報報道,港府施政報告建議每年動用近30億元公帑,向20.4萬個合資格家庭發放“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”,惟要求受惠家庭必須至少1名成員每月工作208小時,才可領取1,000元高額津貼,遭到不少政團批評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,計劃將高額津貼的要求,放寬至192小時,預料有6萬個家庭將因而“升格”至領取高額津貼,每年涉及額外2億元開支。
  扶貧委員會去年根據香港2012年數字發表的報告書指出,在計算綜援等現金福利收入後,香港約有40萬個貧窮住戶、102萬貧窮人口,當中14.3萬戶、合共49.3萬人為沒有領取綜援的在職住戶。
  特區政府希望透過推行“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”,以紓解沒有領取綜援低收入在職家庭的經濟壓力,鼓勵在職者自力更生,避免跌入綜援網,以及協助紓解跨代貧窮,料71萬人受惠。
  港府預期,香港整體貧窮率可由15.2%降至13.1%,兒童貧窮率更可由19.9%大幅降至15.5%,38,300個住戶會因而脫貧。
  根據當時的初步構思,受惠家庭必須為2人或以上家庭,沒有領取綜援,並有至少1名在職人士,資產方面則建議沿用申請公屋的限額,並允許有自住物業。“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”會根據申請家庭的工時及入息引入兩級制,若受助家庭每月收入不多於入息中位數50%,而有在職成員每月工作達208小時,該家庭每月可獲發1,000元基本津貼;若每月工作時數不足208小時但滿144小時,則可獲發600元基本津貼。
  如家庭成員包括15歲以下兒童,或年齡介乎15歲至21歲、正接受全日制非專上教育的青年,每人將可額外獲發每月全額津貼800元。 鑒於單親家長或因照顧子女未能投放太多時間於工作之上,他們的工作時數要求將降至36小時及72小時。此外,若受助家庭每月收入介乎入息中位數50%至60%,仍可獲發津貼,以達到防貧效果,但所有津貼金額均減半。
  港府聆聽團體意見後,計劃放寬領取高額津貼的工時要求至192小時。據瞭解,港府曾考慮將門坎放寬至176小時,但合資格領取高額津貼的戶數會大增,無法承擔,最終決定中間落墨。此外,當局原本計劃由政務司司長轄下的效率促進組負責,最終決定改由學生資助辦事處負責。
 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出席一個場合時表示,將208小時的要求酌量削減至192小時,是充分考慮到實際情況,既能平衡多勞多得的理念,亦可鼓勵長工時的基層工人繼續努力工作,是一個恰當的做法,“事實上,每年2月份要工作滿208小時的確是有困難,因為工作天只有24天。”他又強調,192小時已是的“底線”。
  他指出,計劃放寬後,可領取高額津貼的受惠家庭數目,會由約6萬戶倍增至約12萬戶,“最簡單以一個4人家庭來說,如果按現時最新的數字,即入息為1.55萬元一個月,不超過貧窮線,有2名小朋友,太太又沒有做事,是可以領取1,000元的個人津貼,再加兩名小朋友的1,600元,即每個月有2,600元,而我們的資產上限是以申請公屋為標準,即45.5萬元的資產也合資格申請。”
  他又表示,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能如期處理,當局期望明年第四季可以接受申請,並會仿效交通津貼的做法,以過去6個月計算,“只要申請者提供足夠的數據,我們會給6個月的津貼。”  (原標題:香港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擬放寬 多6萬戶受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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